| 湖南田径运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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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hxonl.com 08-05-06 08:52:16 【繁体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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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的近代田径运动始于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。是年六月,湖南武备、将弃两学堂举行第一次运动会,其竞赛项目中有武装竞走、笔算竞走、提灯竞走、跳高、跳远、夺旗竞走、来宾竞走等。 清宣统二年(1910)十月,湖南省学界第二次联合运动会设有“夺旗”表演。部分驻湘英、美领署人员和参赛学校的体操教习绕场赛跑一周,以先到终点夺得小旗者为胜。 长沙基督教青年会体育干事挪威人夏义可,于民国初年在长沙市长郡、明德、修业等学校讲授田径运动技术课。讲稿翻译编成讲义,油印后发给学生,使部分投掷、竞跳和竞走运动技术陆续传入长沙的高、中等学校,为民国3年第三届省运会正式设置田径项目打下了基础。 民国2—7年(1913—1918),夏义可举办田径、器械体操及体育教学法训练班。省内部分体育教师参加学习,田径运动技术逐步传开,部分县市因陋就简地开展田径活动。 民国10年(1921)在长沙举行第五届省运动会,除五项和十项全能外,田径竞赛项目和竞赛规则,均按远东运动会章程实施。标志着湖南田径运动的广泛开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。 民国11年,政府明令学校体育废除兵操,开设以田径、球类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课,田径运动在城市学校得以普及。各大中学校纷纷举行校运动会,选拔运动员成立田径代表队,开展课余训练,参加各种田径比赛。 民国26年(1937)抗日战争爆发以后,省会大中学校西迁南移,各学校在临时驻地修建简易田径场地,开展田径活动,带动边远地区田径运动的开展。其中,国立师范学院所在地蓝田镇(今涟源市)、湖南商学院所在地所里镇(今吉首市)、湖南大学所在地辰溪、省政府临时所在地宋阳的田径运动尤为兴旺。民国32年(1943),抗日战争处于最困难时期,仍于来阳举行第十六届省运动会,东起攸县、西到靖县、北至澧县、南及郴县的50多个县市参加竞技,是民国时期历届省运动会中最盛的一次。 从1914年第三届省运动会正式设置田径比赛至1948年的第十七届,每届都以田径比赛为主要内容。田径比赛的单项从不正规的11项,演变为正规的26项。技术水平和比赛成绩逐步提高。在1924年第七届省运会上,男子短跑项目纪录为:100米12秒6、200米26秒61、400米1分5秒,至第十七届省运会,男子短跑项目纪录为:100米12秒2、200米25秒6、400米58秒2。 自民国12年(1923)开始,湖南派出优秀田径选手参加第一至第六届华中运动会的田径比赛,获团体锦标(总分第一)6次及83个单项第一名。在1924—1948年的第三至第七届全国运动会田径比赛中,除第七届未获名次外,其它各届成绩榜上均有湖南,其中第三届成绩最佳,共获得含跳高第一名在内的8个名次,积22分,名列全国第三位。 1925年和1927年,曾福盛等2人分别参加在马尼拉和上海举行的第七、第八届远东运动会田径比赛。 20年代出生于衡阳的女子短跑名将李森,不仅在全省运动会和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夺冠,而且于1936年7月,代表中国参加了第十一届奥运会,是中国参加奥运会的第一位女田径运动员。 1949年湖南和平解放之后,田径运动呈现勃勃生机。1953年举行的全省体育运动大会,田径列为主要竞赛内容,其中女子田径14项,男子田径19项,参加省运动会的运动员,经9个地区和市级运动大会选举产生。大会之后,选派19名优秀田径运动员参加中南区体育运动大会。获得1个第一、2个第二、2个第三和1个第四名的好成绩;3名运动员选入中南区代表队,参加全国田径比赛。50年代中期,7次派田径选手参加全国比赛,成绩虽不突出,但培养了一批优秀田径运动苗子,为省田径运动队的组建奠定了基础。 1958年,省体委为迎接首届全国运动会,从全省各地市选招34名14—28岁、初中至大学三年级的学生集训,组成省体育集训大队田径队,揭开湖南田径运动新的一页。 省田径队成立后,开展女子15个、男子26个项目的训练。由于在训练中生搬硬套地学习外国的训练方法,致使少数运动员因伤病半途而废。1959年9月,除张畅加在第一届全运会以2分17秒8获女子800米第一名外,其余成绩均不理想。 1963年,田径队调整了队伍,总结了经验教训。注重训练的计划性、系统性和科学性,学习“郭兴福教学法”和日本女排的精神,按照“三从一大”(从难、从严、从实战出发,进行大运动量训练)的训练方法进行训练,强调实际效果,技术水平普遍提高。金以玲于1963年9月参加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首届新兴力量运动会,和其他三名国手配合以48秒2的成绩获女子4×100米接力冠军。她还以25秒7的成绩获女子200米跑第二名。在1965年第二届全国运动会上,不仅女子4×200米接力以1分42秒3的成绩打破1分42秒7的全国纪录,而且获得4项优异成绩。 这一阶 |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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